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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治”工作显成效 花园村荣获省善治示范村

发布时间:2019-06-15 点击数:8803

近日,浙江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8年度浙江省善治示范村名单,花园村等一批村庄榜上有名,成为了省内基层治理现代化先行区。

去年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(2018-2022)》,明确未来浙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,将完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提升长效管控水平和服务能力,建设善治示范村1万个,着力打造基层治理现代化先行区。

据了解,获评“浙江省善治示范村”的村庄须满足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5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8万元以上(其中26个加快发展县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),同时,须为县(市、区)命名的平安村和文明村、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,并符合党建引领坚强有力、自治形式有效多样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、德治教育春风化雨、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等要求。

2018年,花园村全村实现营业收入546亿元,集体经济收入达4.52亿元,村民人均年收入达12.6万元。一直以来,花园村就积极开展“三治”融合,以法治为引领助推经济发展,以德治为理念共享社会和谐,以自治为核心落实管理事务,基层治理工作广受社会各界好评。2016年,花园村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“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”荣誉称号。花园村还荣获全国文明村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、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、中国十大国际名村等上百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