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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园创业40周年足迹 (1981年至1990年)

发布时间:2021-04-06 点击数:6672

花园创业40周年足迹

(1981年至1990年)

1981年5月,邵钦祥、邵钦培、邵福星筹资1500元,办起了蜡烛作坊;10月,邵钦祥、邵钦培、邵福星筹资9000元,招收18名女工自带缝纫机,在村祠堂里创办了花园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工厂——花园服装厂;10月,邵钦祥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1982年,邵钦祥出资在村里建设了三级电灌站,一条1700米长的渠道将附近溪水引入花园村,解决农田灌溉问题。

1983年,邵钦祥出资在村建设了幼儿园,并铺设了通往镇里的机耕路,宽度4米。这一年,花园大队改为花园村并分田到户,邵钦祥出任第一任村委会主任。

1984年,邵钦祥出资在村里打井,深度80米,家家户户通了自来水;创办了图书室;11月13日,“浙江省东阳县南马花园服装厂”更名为“浙江省东阳县呢绒服装二厂”;12月3日,东阳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同意县呢绒服装二厂建造厂房1200平方米。

1985年1月1日,县呢绒服装二厂与花园村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,共征用土地2.3亩,用于建造厂房12间;1月20日:东阳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同意县呢绒服装二厂建造仓库、餐厅、招待所、厨房等800平方米;2月6日,“县呢绒服装二厂”与“县南马永红福利厂”签订了联营办厂合同;12月10日,花园村委会与下和村葛德根签订了关于建造学校的合同;这一年,邵钦祥还出资安装了发电机组。

1986年1月20日,东阳县经济委员会同意“县呢绒服装二厂”更名为“东阳县花园服装厂”;3月14日,邵钦祥、邵天云、邵钦培三人签订了关于造学校和大会堂以及厂房摊派费用的契约;这一年,邵钦祥当选花园村党支部书记。

1987年4月1日,建造了学校、影剧院;8月6日,“江西南昌台昌贸易公司”与“浙江省东阳县花园服装厂”签订了联营协议书;这一年,还建了新厂房、钻建机井。

1988年2月13日:东阳县花园服装厂的“A—01女裙大衣”获得金华市名、优、特新产品“金龙奖”;2月29日:东阳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同意创办“东阳县花园砖瓦厂”;这一年,花园村实行第一批旧村改造。

1989年4月16日,邵钦祥与邵钦培决定将服装厂划分为两家厂特签订了财产用具、债权、债务等问题契约;7月1日,邵钦培与邵钦祥之间签订了“南花”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;8月,花园村被浙江省城乡建设厅评为“村镇建设文明村”。

1990年3月,花园村被中共浙江省委、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“文明村”;4月26日,东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同意创办“东阳市甜菊糖苷厂”。